2023年西藏農牧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來源:西藏農牧學院研究生院 更新時間:2023年04月06日 15:31:45
西藏農牧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為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國家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規定、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二)堅持基礎與專業相結合,理論與實踐并重,突出創新能力原則。
(三)堅持按需招生、科學選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原則。
二、組織領導
研究生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與二級學院(所)兩級管理。學校成立由校長牽頭、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錄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根據有關招生政策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研究生招生工作總體方案,全面領導研究生招生各項工作,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過程中的疫情防控、網絡安全、輿情應對、電力安全、后勤服務、社會穩定等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
二級學院(所)成立由院(所)長牽頭,學科負責人參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和研究生招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小組,貫徹執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制定本單位研究生招生細則,分學科(類別)組建復試專家組開展招生工作,統籌做好本單位研究生招生突發事件管理工作;成立由書記牽頭的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監督和受理考生申訴等事宜。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普通計劃考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二區國家線(B類考生)執行。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按照20分(單科滿分等于100分)、30分(單科滿分大于100分)、206分(總分)執行。
3.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按教育部規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4.破格復試考生以上級主管部門文件批復為準,且不得調劑。
5.其它計劃考生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二)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復試時應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生);教育部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政審表;考生個人陳述;誠信復試承諾書;成績單;準考證。其中,《教育部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考生自行登錄學信網下載PDF電子版文檔,考生應當在參加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政審表》加蓋學習/工作單位,或者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公章;《成績單》加蓋畢業單位公章。
(三)復試內容及要求
1.所有考生均通過“釘釘”(或騰訊會議)平臺進行線上復試。
2.復試過程全程錄像錄音。
3.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原則上不低于120%;學校可根據需要對考生再次復試。
4.復試采用綜合復試,滿分100分,每生復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復試包括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及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三部分。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的考生,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酌情加分計入復試成績。
(1)綜合素質:主要考查考生的自我管理、自我認知、自主學習、發現創新、綜合運用、身心狀態等,滿分40分。
(2)專業素養:由復試專家根據復試大綱隨機提問,考生現場回答,滿分40分.
(3)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主要考查考生英語聽說能力,滿分20分。
5.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但與初試和復試科目不同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時間及方式以二級學院通知為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加試。(四)復試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擬于4月10日前完成復試錄取工作。第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進行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工作。
2.學校調劑系統計劃于4月7日開放,調劑考生按調劑批次分別復試錄取,當且僅當招生計劃未完成時組織下一批次調劑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復試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
3.未通過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審核;
4.弄虛作假、違紀違規;
5.未按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或者資格審查不合格;
6.自動放棄我校1次復試資格后又再次申請調劑的。
四、調劑
(一)基本原則
1.調劑考生(包括校內及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 (簡稱“調劑系統”)進行調劑。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和計劃余額信息以研招網公布的為準。
2.調劑系統每次持續開放時間最長不超過24小時,到期后調劑系統自動關閉。學校根據調劑信息擇優遴選復試名單并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解鎖。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
3.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在符合學校培養目標基礎上,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名單。
(二)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二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和普通計劃考生在符合報考條件下可相互調劑,相關要求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校主要依據考生提交的《政審表》、《考生個人陳述》、《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及“面談”,“函調”或“派人外調”人事檔案等方式進行綜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考核結果不計入復試成績。
六、錄取
(一)學校根據培養目標,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錄取。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5(折算為100分制)×50%+復試成績×50%。
(三)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及破格錄取考生在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四)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五)學校全部招生專業的基礎學制均為3年;除農業管理專業為非全日制外,其它專業學習形式均為全日制。
(六)擬錄取完成后,考生自行到二級以上醫院體檢并按規定提交體檢報告原件。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七)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成績、加試成績、錄取成績有任一低于60分;
(2)發現有符合不予復試六種情形之一的;
(3)未按要求提交體檢報告或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
七、信息公開
(一)學校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擬招生計劃,復試名單及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將依法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及學校研究生處網站(網址http://www.xza.edu.cn/gljg/yjsc/main)進行公示,敬請關注。
(二)招生咨詢及申訴(上班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學校研招辦:電話見官網;學校紀檢監察電話:電話見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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