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石河子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來源:石河子大學 更新時間:2020年09月25日 09:43:11
進入九月下旬,考研學子要及時關注報考院校招生簡章信息可以清楚了解目標院校學校概況、報考條件、報考日程、聯系方式、學制、費用等事項。為幫助考研考生及時了解到目標院校招生簡章公告信息,中公考研網校老師整理“2021年石河子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內容,趕快關注!
石河子大學 2021 年攻讀碩士學位 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養目標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 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 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 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 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 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 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 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 列條件: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 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 9 月 10 日前必須 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 (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后到 錄取當年 9 月 10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 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 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 列規定執行。 1. 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 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
(一)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 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 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 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 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
(一)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 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 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 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
(一)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 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 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經驗 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 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 7 見》(教研〔2016〕2 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 “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 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 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 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 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推免生推薦和接收辦法由推薦學校和接收單位根據教育部有 關規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 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推薦學校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 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凡按規定可 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 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 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 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 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 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 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 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 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 指導中心負責。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 8 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 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一)網上報名要求 1.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 每天 9:00-22:00。 2.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 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 “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 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 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 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 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 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 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 料。 5. 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 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 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 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 9 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 間 自 行 登 錄 “ 中 國 高 等 教 育 學 生 信 息 網 ” ( 網 址 : 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 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 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 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 確認的信息為準。 9.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 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 〔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 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 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 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 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 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 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 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擔。 12. 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 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 10 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 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 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 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 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 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 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 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 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 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 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報考資格審查 1. 招生單位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 (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2. 考生應當在 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間,憑網報 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 使用 A4 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3.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 定及要求。
(四)報考點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報考點 接受考生咨詢,辦理報名手續,安排考場,組織考試。 四、初試 (一)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超過 3 小時的考試科目在 12 月 28 日進行(起始時間 8:30,截止 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 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 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二)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 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三)教育學、醫學門類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 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 100 分、100 分、300 分。 應用心理、藥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護理等 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 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 100 分、100 分、300 分。 會計、工商管理和審計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 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 100 分、 200 分。
(四)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 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 合、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數學(農)、化學(農)、植 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 12 (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 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其中,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數 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由招生單位統籌 考慮本單位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使用;口腔醫學專業學位既可選用 統一命題的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單位自主命題。 醫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業務課科目由招生單位按一級 學科自主命題。 (五)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 月 26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 月 26 日下午 外國語 12 月 27 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 月 27 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 月 28 日 考試時間超過 3 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 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 3 小時;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 6 小時。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由考點和招生單位 予以公布。
(六)因試卷錯寄、漏寄、郵遞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無 法正常考試的考生可參加補考。 補考程序為:招生單位將初步審查同意補考的考生姓名、報 考單位、補考科目及補考原因一一寫明,報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 試機構審核批準后,自行安排或協商有關考點在規定時間內組織 補考。 各補考科目均由招生單位命題。補考試題的形式和難易程度 應與原試題相一致。 13 補考一般安排在考試結束后 1 個月內進行,具體時間由相關 招生單位確定。
五、復試
(一)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 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 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成績使用辦法、 組織管理等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和 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錄取當年 4 月底前 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考和聯 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 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 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 等 21 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 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 10 省(區)。原則上學術學位類 按學科門類分別劃線,專業學位類按專業學位類別分別劃線(工 商管理等管理類專業學位將根據情況分別劃線)。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 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 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 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四)招生單位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 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規定或其他有違公
免責聲明:本站所提供的內容均來源于網友提供或網絡搜集,由本站編輯整理,僅供個人研究、交流學習使用,不涉及商業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責任編輯:mhf8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