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昆明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來源:昆明理工大學 更新時間:2020年09月28日 14: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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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招生工作是學校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環節和組成部分。為規范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嚴肅招生紀律,保證招生質量,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和云南省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須貫徹執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及學校有關研究生招生的規定,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堅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三條 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本科畢業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
第四條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和復試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復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
初試方式分為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
全國統一考試的部分或全部考試科目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統一命題,其他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
單獨考試由具有單獨考試資格的招生單位進行,考生須符合特定報名條件,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單獨命題或選用全國統一命制試題。
推薦免試是指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部分高等學校按規定推薦的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其他符合相關規定的考生,經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招生單位直接進行復試考核的選拔方式。
第五條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第二章 招生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學校、學院分級負責,共同協作完成,學校負責宏觀管理,具體事項由各學院組織進行。
1. 研究生院是學校負責研究生招生的職能管理部門,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的各類研究生招生工作,具體業務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2.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過程的領導、監控、協調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長負責各類研究生招生,具體業務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教育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招生計劃是招生工作的法規性文件,必須嚴格執行。
1.招生計劃分為全日制招生計劃和非全日制招生計劃兩種類型,學術碩士計劃和專業碩士計劃兩種類別。
2. 根據研究生教育培養能力、科研經費、國家建設和發展及社會需求等因素,兼顧重點學科和學位點的建設和發展,編制出我校年度分專業擬招生人數。
3.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學校于每年3月份確定并下達各專業正式招生計劃數,各學院按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工作。
4. 各專業擬招生人數通過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向考生和社會公布,正式招生計劃通過招生計劃公開方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各專業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將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計劃下達后確定和公布,推免生未完成的計劃將轉入考試招生計劃中招生。公布的招生計劃中包含單獨考試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2021年我校預計擬招收各類碩士研究生約4429人,其中全日制招生計劃約3922人,非全日制招生計劃約507人,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25人,單獨考試招生計劃10人。
5. 視生源情況,在錄取過程中學校可對各專業招生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四章 編制招生專業目錄
第八條 編制招生專業目錄。
1. 根據學校制定的擬招生計劃,編制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宣傳材料。各專業招生名額為學校預分配名額,目錄中公布的研究方向,僅供考生參考,具體研究方向待入學后進行師生互選后再行確定。
2. 招生專業目錄中凡注有“★”號的專業為學校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專業,國家重點學科、省級重點學科專業請查看《昆明理工大學國家及省級重點學科名錄》。
3. 外國語只能選考英語語種。
4. 招生專業、研究方向、各專業擬招生人數、考試科目等信息以《招生專業目錄》形式通過學校網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臺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學費標準、學制及獎助
第九條 學費收費標準及學制
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為2-4年,學制為3年。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除外)的學習年限為3-5年,學制為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的學習年限為2-5年,學制為2年。學費收費標準為:
1.全日制、非全日制學術碩士:8000元/生·學年。
2. 全日制專業碩士:資源與環境、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交通運輸8000元/生·學年,漢語國際教育9000元/生·學年,建筑學、城市規劃、藝術、法律、翻譯、風景園林、會計、金融、出版、臨床醫學、工程管理12000元/生·學年。
3. 非全日制專業碩士:工商管理30000元/生·學年,建筑學、城市規劃、風景園林、藝術、工程管理18000元/生·學年,法律15000元/生·學年,翻譯、出版12000元/生·學年,資源與環境、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交通運輸8000元/生·學年。
第十條 助學政策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學制內在籍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每個自然年度按照十個月逐月發放,每年7月、8月不發。
2. 設立研究生“三助”崗位
學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簡稱“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過參與“三助”獲得相應經濟報酬。
3. 研究生生源地貸款
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可至生源所在地行政部門申請研究生生源地貸款。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
4. 學校還通過發放臨時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的資助力度,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十一條 獎學政策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用于獎勵全國普通高等學校中表現優異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我校學制內在籍在讀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全國每年獎勵4.5萬名在讀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3.5萬名。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碩士研究生2萬元。我校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當年下達指標及額度執行。
2. 研究生省政府獎學金
研究生省政府獎學金由云南省省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中表現優異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我校學制內在籍在讀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省政府獎學金全省每年獎勵名額為900名,其中碩士研究生800名,獎勵標準為碩士研究生1萬元。我校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當年下達指標及額度執行。
3.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由昆明理工大學出資設立,分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兩種類別。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覆蓋面為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總人數的60%,申請對象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我校學制內在籍在讀全日制研究生。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適用于學制內在籍在讀非帶薪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覆蓋面不超過非全日碩士研究生總人數的30%。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三個等級,一等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優秀研究生干部每生每年2000元(二年級及以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二個等級,一等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每生每年2000元。
第六章 報 名
第十二條 報名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 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條件(一)中第1.2.3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 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條件(一)中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3. 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條件(一)中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校單獨考試(單獨考試只招收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
1. 符合條件(一)中第1.2.3各項要求。
2. 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3. 單獨考試招生人數全校為10人,國家招生專業主要面向工學、理學類學科專業。2021年我校招生專業和人數為:法學理論1人,思想政治教育1人,電子信息3人、資源與環境3人(國資院)、資源與環境2人(安全院)。視生源情況,在錄取過程中學校可對各專業單獨考試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未完成的單獨考試招生計劃轉為普通計劃招生。
(四)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我校部分學科、專業有限定報考要求,限定的具體規定和要求以《昆明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專業目錄》公布為準。
(五)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考生)原則上不得跨學科專業報考。以同等學力考生身份報考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專業學位的按報考條件(二)要求執行。
同等學力考生和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以及少數專業對跨專業報考人員有特殊要求的,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六)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二、報名日期、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和報考點要求選擇適合本人報考的報考點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昆明理工大學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三)報考點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確定并公布。報考點接受考生咨詢,辦理報名手續,安排考場,組織考試。
(四)、網上報名時間和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名時未提交上述信息的考生不能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是指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7.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需滿足單獨考試要求的各項報考條件。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一般為11月上旬左右,具體時間以報名點和報名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時間為準。
2.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需按網報時選定的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證件和材料。一般應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原件)、網上報名編號和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的本人《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對戶口、居住證、工作證明有要求的,還需按報考點要求提供本人戶口本(簿)或戶籍證明、居住證、工作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原始材料。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原件和原始材料以及復印件。報考單獨考試考生還需提交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單位出具的業務方面證實性材料、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書》。
3.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學歷(學籍)核驗未通過的考生,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招生單位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四、《準考證》由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 在考前10天左右自行登錄全國“研招網”下載打印,學校不再寄發。《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五、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第七章 命題
第十三條 命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自命題科目由我校自行組織命題,考試大綱由學校統一編制。
學校自命題考試科目按照各科目確定的考試大綱要求進行命題,其目的主要是測驗考生對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所學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八章 初試與評卷
第十四條 初試考試
1. 考試時間:全國統一時間,由教育部公布,具體時間以《準考證》通知時間為準。
2. 考試科目: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醫學門類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考試科目代碼為“5”字開頭的作圖、繪畫類科目考試時間為6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3. 單獨考試的考試科目、方式及時間與全國統考相同,考試難易程度與全國統考水平大體相當。
4. 推薦免試生不參加初試考試,但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復試。
5. 考試地點由考生所在報考點統一安排。
第十五條 評卷
1.統考試卷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組織評閱,其他業務課試卷由學校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各學院在規定時間、地點集中評閱。
2.查閱試卷規定。考生本人不準查閱試卷。如對評卷結果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3日內向學校研招辦提出書面申請和理由,研招辦根據情況組織專門人員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通知考生本人。經復查后確需要變更成績的,須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審核。
3.入學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網查詢,成績公布時間預計在2月中旬左右。
第九章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第十六條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1. 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招生專業和人數請查閱《昆明理工大學2021年推免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昆明理工大學2021年推免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推免生未完成的碩士招生計劃將轉入考試招生計劃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計劃。
2.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工作全部通過“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進行,考生須按教育部規定時間和要求完成推免生注冊、網上支付、報名等手續。具有推免資格的學生需在規定日期截止前登陸全國《推免服務系統》進行申請,學校將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考生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推免生(直博生)發復試通知。推免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復試資格。
3. 推免生(直博生)須按學校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復試。對復試合格的推免生(直博生)將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發待錄取通知,推免生(直博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待錄取資格。
4.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的具體規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學2021年接收推免碩士生(直博生)招生章程》規定和要求執行。
第十章 調劑
第十七條 調劑方式
調劑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須如實填寫本人真實信息,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 申請調劑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考試方式應是全國統考。
2.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初試成績必須達到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國家線基本要求,我校部分學科、專業(領域)調劑分數基本要求可能會高于B類國家線基本要求,下同】。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管理類聯考只允許在管理類聯考專業間調劑,不允許調入其它類別專業。調入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項目管理(125602)專業學位的還需符合專業要求的報考條件;
6. 第一志愿報考工學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7.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的,要求其原報考專業必須是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并滿足我校要求的相關報考條件。
9.非全日制調劑,考生須滿足在職定向及接收專業報考條件等要求和教育部當年調劑錄取政策。
10. 其它調劑規定和要求以教育部當年調劑錄取政策和學校屆時公布的調劑規定為準。
調劑考生必須符合以上規定和要求,如不符合調劑基本條件而造成無法通過教育部錄檢系統錄檢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第十九條 調劑程序
1. 調劑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開始,調劑的具體要求屆時在學校官網再行公布。調劑考生需登陸《全國碩士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申請。對申請調劑的考生,待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公布后,由學校根據各學科、專業(領域)招生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的考試成績、考試科目、所學專業、學科背景、報考院校和專業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綜合素質情況等因素進行綜合審核篩選,擇優選拔。各學科、專業(領域)具體選人原則和標準由相關學院根據各學科要求和特點情況確定。
2. 對被選中的考生,學校將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復試通知,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復試資格。回復后的考生請按復試規定和要求按時參加復試。
3. 對復試合格的擬錄取考生,學校將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待錄取通知,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待錄取資格。
第十一章 復試和錄取
第二十條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分數線原則上執行教育部劃定的B類國家線,對報考單獨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臨床醫學專業碩士和上線生源較多的專業(領域)等,由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和考生考試情況單獨劃定復試分數線。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專業,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第一志愿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院統一確定并在網上公布,調劑考生復試通知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送,學校不再向考生單獨寄發復試通知。
第二十一條 復試報到時由學校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第二十二條 復試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左右進行,具體時間以學校官網通知為準。各專業復試階段考試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專業目錄》公布為準。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考生)和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以及少數專業對跨專業報考人員有特殊要求的,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一般為筆試。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第二十三條 錄取以學院、專業(領域)和學習方式為單位進行,按照專業(領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和各專業(領域)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一般為30%至50%,屆時將在官網公布。復試成績不及格、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體檢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及格的合格考生,以學院、專業(領域方向)和學習方式為單位,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志愿考生兩種類型分列排隊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并實行第一志愿優先錄取原則。如部分專業進行了多批次調劑和復試,調劑考生的錄取按復試批次順序依次錄取。
第二十四條 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具體規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學官網屆時發布的通知和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錄取名單需經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錄檢審核,并在學校網站和教育部信息公開平臺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教育部正式錄取。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和享受應屆本科畢業生民族照顧政策錄取的全日制定向考生,需調取人事檔案材料到學校。定向生(不含民族照顧政策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轉人事檔案。
第二十六條 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規定和要求執行。考生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進行體檢。考生須誠信體檢,不得造假或請人代檢。體檢的相關要求屆時通知。未按規定和要求提交體檢材料者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如發現有體檢作假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取消學習資格。
第二十七條 錄取通知書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發。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時報到并按規定與學校簽定有關培養協議,繳納學費。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第二十八條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學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第十二章 其它
第二十九條 畢業生就業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云南省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和要求,堅持“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方針,圍繞“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的工作目標,落實畢業生就業工作。
1.學校有畢業生就業管理職能部門,全面統籌全校各級各類學生就業工作。建立校院兩級就業工作機制,開展畢業生就業事務辦理、就業市場建設、校園招聘活動組織、就業指導教育、就業分析研究等工作。近年來,學校研究生就業率穩定保持在96%以上。
2.研究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其錄取時簽訂的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研究生按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第三十條 住宿情況及培養所在校區
1. 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貢、蓮華兩個校區培養,培養校區分布如下:
蓮華校區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號。學院有:國土資源工程學院、冶金與能源工程學院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管理與經濟學院、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學院、有色資源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
呈貢校區地址:昆明市呈貢區景明南路727號。學院有:機電工程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信息工程與自動化學院、電力工程學院、理學院、建筑工程學院、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化學工程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藝術與傳媒學院、交通工程學院、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農業與食品學院、醫學院、外國語言文化學院、國際學院、民航與航空學院、靈長類轉化醫學研究院 。
2. 學生住宿按錄取學院所在校區入住。呈貢校區一類公寓(四人間)收費標準為1200元/生/學年、一類公寓(六人間)收費標準為800元/生/學年;蓮華校區一類公寓(四人間)收費標準為1200元/生/學年、一類公寓(六人間)收費標準為800元/生/學年、普通宿舍(房間內帶衛生間)收費標準為450元/生/學年、普通宿舍(房間內不帶衛生間)收費標準為400元/生/學年。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學校研招辦負責宏觀管理,具體事項由各學院研究生教育辦公室組織進行。考生對考試科目、研究方向、導師、復試和錄取等具體事宜有疑問的,請直接與相關學院聯系。
2. 我校有關研究生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查詢和打印、調劑、復試和錄取等信息和有關通知全部實行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網站招生信息網頁發布的招生信息,若錯過相關環節時間節點,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 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努力營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的良好環境,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學校聲譽。考生申訴和紀檢監督聯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871-65112931,郵箱:yzbjd@kmust.edu.cn,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景明南路727號,昆明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650500。
(2)研究生院辦公室:電話:0871-65915828,郵箱:yzbjd@kmust.edu.cn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景明南路727號,昆明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辦公室;郵政編碼:650500。
(3)學校紀委:電話:0871-65916911,郵箱:xjw@kmust.edu.cn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景明南路727號,昆明理工大學紀檢監察室;郵政編碼:650500。
4. 各學院聯系方式見《昆明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5. 昆明理工大學主頁:http://www.kmust.edu.cn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規定如有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為準,解釋權在昆明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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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yr87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