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綿陽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來源:綿陽師范學院 更新時間:2020年09月29日 11: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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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師范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綿陽師范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綿陽師范學院,位于四川省綿陽市高新區綿興西路166號。學校是具有碩士、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碼為10639。
第三條學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四條學校招收的研究生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需全脫產在校學習。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四川省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具體工作辦法,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全部過程。
第六條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委是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報名
第八條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2021年09月0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職或在籍人員報考前須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九條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報考點公告)。
(一)網上報名
1.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正式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須在上述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http://yz.chsi.com.cn,教育網: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再修改報名信息。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須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并向學校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須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提交學校審查。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學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現場確認時間:由各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和公布。
2.現場確認地點:現場確認的地點由報考點指定,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報考點公告。
3.現場確認程序:考生按報考點的規定提交有關材料,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4.考生現場確認時,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擔。
第四章招生考試
第十條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第十一條初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我校無此科目)。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初試地點及有關要求等請見《準考證》及報考點公告。
第十二條復試環節包括資格審查、體檢、專業考核和英語測試等。復試時間及具體事宜,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
第十三條調劑工作在復試階段開展,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且教育部復試錄取政策確定后由學校另行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第五章錄取
第十四條學校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招生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確定錄取。
第十五條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第十六條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學制和培養標準
第十七條學校招收的研究生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在規定學制內完成學業者可申請提前畢業,但其學習年限不得低于二年。
第十八條學校根據培養要求制定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方案。碩士研究生畢業時,經考核合格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頒發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學位標準的,學校可以按其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七章學費、獎助學金及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學校為研究生提供下列優惠政策和獎助學金:
類型 | 金額 | 備注 | |
優惠政策 | 學費 | 7000元/生/年 | 全免 |
住宿費 | 1200元/生/年 | 全免 | |
項目經費 | 最高8000元/生 | 用于課題研究或畢業設計 | |
外出訪學 | 最高20000元/生 | 經申請批準發放 | |
獎助學金 | 研究生新生入學獎學金 | 一志愿錄取考生20000元/生;調劑錄取考生10000元/生 | |
國家助學金 | 6000元/生/年 | 覆蓋面廣,根據國家、學校文件要求確定,學生需將本人人事檔案以學生身份轉入學校 | |
國家獎學金 | 20000元/生 | 每年評選人數以四川省下撥名額為準,學生需將本人人事檔案以學生身份轉入學校 | |
學業獎學金 | 一等10000元/生 | 每年評選人數以四川省下撥名額和學校相關文件為準 | |
二等8000元/生 | |||
三等6000元/生 | |||
四等3000元/生 | |||
研究生助研 | 最高12000元/生 | 具體發放金額和時間由導師根據考核情況確定 |
第二十條上述優惠政策和獎助學金的詳細審核和評選辦法、覆蓋范圍、比例和細則請參看學校、學院相關管理文件和當年評選通知。
第八章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學校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學校工作人員,由學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及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九章特別說明
第二十四條學校不要求考生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或其他問題,結果由考生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學校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六條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考生入學時應將本人人事檔案以學生身份轉入學校。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綿陽師范學院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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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yr87722 】